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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控制权争夺战中,罢免董事和罢免董事长有什么区别?

文 / 9C律师 李晶

在公司控制权争夺案件中,经常上演股东互相罢免对方人员的桥段。有的股东会提案罢免董事,有的股东则提案罢免董事长。

罢免董事和罢免董事长,两者有什么区别呢?

尽管只是一字之差,但区别还是很大的。

一、效力和力度

要区别两种罢免的效力和力度,只需要明确一点,董事和董事长之间,是什么关系。

一个公司中,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,其中一人担任董事长。董事不一定是董事长,但董事长必然是董事。

也就是说,成为董事是担任董事长的前置和必要条件。

如果某人被罢免了董事,那他就不可能再担任董事长,如果他原来是董事长,那这个身份会自动失去。

但是,如果某人被罢免了董事长,那他的董事身份是不受影响的。他还是董事会的成员,在董事会表决时,还有一票的表决权。

可见,罢免董事比罢免董事长,效力要更强,力度要更大。

二、决策机构

1.董事

对于有限责任公司,《公司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:“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: ……(二)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、监事,决定有关董事、监事的报酬事项”。

对于股份有限公司,《公司法》第九十九条规定:“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,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”。

所以,罢免董事的决定权,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。

2.董事长

对于有限责任公司,《公司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: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,可以设副董事长。董事长、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”。

对于股份有限公司,《公司法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: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,可以设副董事长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”。

所以,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,罢免董事长的决定权可能在股东会,也可能在董事会,具体要看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。

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,则很明确,罢免董事长的决定权就在董事会。

三、罢免程序

罢免董事,需要提请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,并履行相应的会议召集、表决程序。

罢免董事长,需要看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。

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,要看章程是怎么规定的。首先看决定权在股东会还是董事会,然后履行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召集、表决程序。如果章程对董事长的产生,还有其他特殊要求(比如:董事长必须由某股东指派的董事担任,或者:董事长任期内不得无故罢免),也要严格遵守。

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,则履行董事会的召集、表决程序即可。

关于作者:李晶,9C资本力合伙人,俱时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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